化解矛盾解難題 甘當百姓貼心人

2024年6月,天德鄉三梁村“百姓說事點”信息員、村里的“法律明白人”馬樹林家里響起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電話那頭傳來村民劉某兒子激動的聲音:“馬叔,你快來我家一趟吧,我爸和別人打起來了。”馬樹林一聽立即趕往劉某家,一進門就看到劉某和同村的王某扭打在一起,馬樹林迅速將二人拉開,了解情況。原來,王某騎電動三輪車回家時把劉某的妻子撞倒在地,導致其腰椎受傷,需要靜養一個月,這就影響了工作,劉某便要求王某賠償其檢查費、誤工費等,王某不同意賠付金額。雙方多次爭執無果后,在劉某家大打出手。
綜合考慮下,馬樹林采用“三步”調解法化解該起矛盾。一是綜合分析,厘清矛盾關鍵點。馬樹林掌握矛盾的基本情況,抓住賠償金額是該矛盾糾紛的關鍵點,仔細詢問當事雙方的訴求,在了解到當事雙方雖然提出的賠償金額不一致,但實際差距不大時,作出了可調解成功率較高的合理判斷。二是法理入情,提出調解切入點。面對雙方僵持不下的局面,馬樹林決定分別與當事雙方展開思想工作。馬樹林耐心勸告劉某,就賠償標準、各方利弊等做出解釋,以劉某妻子每月工資收入2000元作為參考,給出了合理的賠償金額范圍;面對王某,馬樹林從“法”出發,從“理”入手,強調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屬于合理范圍,并通過多次講道理、打感情牌等方式使王某認識到自身的責任。三是結合實際,抓住有效著力點。在梳理好雙方矛盾、分清各方責任后,馬樹林讓當事雙方“面對面”坐在一起進行調解,架起“溝通的橋梁”,協商出對雙方都合適的解決方案,在融洽的氛圍中,雙方當事人溝通順暢,均愿意各退一步,最終確認了折中的賠償金額,雙方握手言和。至此,該起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近年來,舒蘭市“法律明白人”全面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不斷創新調解理念、方式,堅持先傾聽再普法,先講理再調解,和解之后再回訪,使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得以高質高效開展,有力遏制了矛盾糾紛及信訪上行趨勢。
來源:舒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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