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明鏡】高管泄露內幕信息,違規開展內幕交易
發布時間:2025-05-29 17:23:50 | 點擊數:0
編者按
合規是上市公司行穩致遠的基石。上市公司作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須以合規為舵、規范為錨,不斷提升公司質量。為幫助會員單位更好地了解監管動態、筑牢風險防線,協會公眾號特別推出全新欄目——【合規明鏡·每月警示錄】。本欄目將精選近期資本市場中上市公司的典型違規案例,剖析其違規行為、監管處罰及背后的合規啟示。
期待通過這一欄目,為會員單位提供一面“明鏡”,幫助大家對照自查、舉一反三,進一步提升合規意識,助力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
案例及處罰結果
【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至12月期間,上海安諾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諾其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尚乎彩鏈數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尚乎)擬與上海亙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亙聰)開展資本層面合作。2024年1月24日下午,安諾其與上海亙聰簽署保密協議。1月31日,公司就收購上海亙聰事項進行討論,同意推進上海亙聰的收購進程,并根據中介機構盡職調查情況簽署相關文件。2月6日,各方就收購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并于當日簽署《股權收購意向書》。晚間,安諾其發布《關于簽署股權收購意向書的公告》,披露公司與上海亙聰股東簽署《股權收購意向書》。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24年1月24日至2月6日。安諾其董事兼財務總監章某為內幕信息知情人。
陳某在與章某聯絡后,于2月1日至5日合計買入“安諾其”34.55萬股,買入金額76.95萬元。內幕信息公開后,2月20日至22日,陳某將前述股票賣出,賣出金額為120.54萬元,盈利43.49萬元。
【處罰結果】
對陳某沒收違法所得43.49萬元,并處罰款150萬元。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二條 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發行人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發行人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第五十三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八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報送臨時報告,并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案例警示
資本運作關鍵期為內幕交易風險高發場景之一,內幕交易剝奪了其他投資者平等獲得信息利益的機會,破壞市場公平性。上市公司應做好內幕信息及內幕信息知情人的合規管理工作,相關主體應對內幕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堅守底線,不越紅線,避免發生內幕交易,從而推動公司良好、長久發展。